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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教师师德考核和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

2018年01月02日 13:08:19 访问量:4483

泰兴市教育局文件

 

 

泰教人〔2017〕33号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教师师德考核和教职工年度考核、奖励性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

为做好2017年度教师师德考核和教职工年度考核、奖励性绩效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各单位12月底仍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2.义务教育学校接受的支教、交流人员和经市教育局同意的借进人员。

二、考核内容

1.教师师德考核

教师师德考核以教师的师德表现为主要考核内容,重点考核教师爱国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团结友善、廉洁从教等方面的情况。考核时采用座谈、个别访谈、问卷等方式进行,在个人自评、教师互评、学生评价的基础上,由学校考核小组客观公正地作出考核结论。考核结果须在本校公示无异议后,报经市教育局审核,师德考核表存入个人档案。

2.教职工年度考核

教职工的年度考核以岗位职责和承担的年度目标任务为主要内容,重点考核师德表现、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情况(支教、交流、借用人员由接受支教、交流、借用学校提供考核材料给派出学校进行考核并汇总上报;2017年新招聘未定级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但不定等次;根据市人社局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病假半年以上人员不参加考核)。

3.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

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的奖励性绩效考核按市教育局泰教人201216号文件执行,支教、交流、借用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接受单位考核发放;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成人教育中心校校长的奖励性绩效考核由市局统一组织实施,奖励性绩效考核结果根据学校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非义务教育学校按市教育局泰教人201215号文件规定的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三、考核结果

教师师德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率不得突破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50%因师德问题引发信访举报的不得评为优秀,因违法违纪问题受到党政纪处分或因信访反映的问题被查实的确定为不合格”。

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绩效考核结果按各单位制定的考核细则确定,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的结果原则上应一致,“优秀”等次的比例不得突破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并向一线教师和骨干教师倾斜,合理兼顾管理人员和教辅、工勤人员;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校长的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在学校绩效考核中受到二等奖及其以上综合表彰;(2)对校长述职的民主测评优秀率必须达到80%以上;(3)必须获得教学过程与质量管理单项表彰。

四、考核工作要求

1.规范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应按个人自评、民主测评、学校考评、校内公示、反馈绩效考核结果等程序进行。

2.严肃考核纪律

各学校考核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考核标准,真正做到客观公正。

3.完善考核材料

1)建立考核台账,妥善保管各项资料;

2)教学人员填写《泰兴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表》《泰兴市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表》,非教学人员填写《泰兴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考核结束后,单位统一填写《泰兴市2017年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情况汇总表》(一式两份)、《泰兴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2017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表》(一式三份)、《泰兴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2017年度岗位考核结果审核备案花名册》(一式三份)、廉洁鉴定(一式一份);义务教育学校报送《泰兴市义务教育学校2017年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备案名册》(一式三份),非义务教育学校由学校根据实际考核情况自制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表报审(一式三份),同时,各单位须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情况公示表。

奖励性绩效考核材料报送时间:小学:2018年元月23日,初中:元月24日,非义务教育学校:元月25日;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泰兴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表

2.泰兴市2017年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情况汇总表

3-1.泰兴市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表

3-2.泰兴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

4.泰兴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2017年度岗位考核结果审核备案花名册

5.泰兴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2017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

案表

6.廉洁鉴定

7.泰兴市义务教育学校2017年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备案名册

                

 

                   泰兴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29日     

 

 

 

主题词:教职工    考核    通知                      

  抄送:市人社局                                    

  泰兴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印发  

共印10份

编辑:樊春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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