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老叶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试行)
被考核___________ 任教年级__________ 任教学科____________
考核 项目 | 师德规范要求 | 考核扣分细则 | 自评 | 学校 考评 | |
爱国 守法 (10分) |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次扣2分: 1.随意诋毁党的领导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者; 2.无故不参加学校和上级部门组织的重大活动者; 3.故意捏造事实诋毁学校和同事者; 4.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者。 | | | |
爱岗 敬业 (20分) |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扣1分: 1.不备课就上课者; 2.作业不及时、不认真批改者; 3.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炒股、网上聊天等; 4.不遵守监考规则、监考迟到、监考时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者; 5.上课时擅离岗位、接打手机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次扣2分: 1.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履行工作职责者; 2.工作不负责任,家长意见较大者。 三、旷课者每次扣5分,旷职者每次扣10分。 | | | |
关爱 学生 (10分) |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扣1分: 1.疏于管理或擅离职守,造成学生伤害者; 2.讽刺、挖苦、歧视学生者; 3.作业量太大,造成恶劣影响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次扣2分: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者; 2.随意将学生赶出课堂或停学生课者。 | | | |
教书 育人 (20分) |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扣1分: 1.不按课表上课,随意占用其他学科的时间,或随意将教学时间移作他用者; 2.工作不负责任,课堂教学秩序混乱; 3.在课堂上向学生宣讲、传播违背以八荣八耻为核心的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的思想观点者; 4.教学内容出现严重错误者; 5.将学生成绩排名公布者。 | | | |
为人 师表 (20分) |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扣1分: 1.衣着不整,有违教师形象者; 2.在喝酒以后上课者; 3.在有学生场合吸烟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扣2分: 1.抄袭、剽窃他人论文骗取教育教学成果者; 2.参与赌博活动者; 3.参与有偿家教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扣5分: 1.在校内与同事吵、骂、打架者。 2.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家长或服务对象收受财物或有价证券者; 3.个人向学生推销教辅用书及其他商品者。 | | | |
终身 学习 (20分) |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扣1分: 1.不参加学校政治学习和教研组、备课组的学习活动者(无医院证明的病假每次扣0.5分、公假不扣分); 2.不参加各类应参加的听课、评课和培训活动者(无医院证明的病假每次扣0.5分、公假不扣分); 3.每月撰写教后记或教学反思达不到要求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次扣2分: 1.每学期听课节数达不到规定要求者; 2.继续教育学时达不到规定要求者; 3.普通话不达标,而又不参加普通话培训者; | | | |
一票 否决 | 如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制,师德师风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1.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造成恶劣影响的; 2.严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 3.动员学生参与有偿家教、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的; 4.散布不负责任的言论,攻击诽谤他人,造成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5.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校和学生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6.其他有损学校和教师形象的行为,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 | | ||
自评、校评总分 | | | |||
考核领导小组评定等级 |
单位领导(签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被考核 人意见 |
被考核(签名): 年 月 日 |
说明:1.本考核表根据《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意见》和《泰州市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制定。
2.每学期考评一次,由学校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负责,采取教师自评(10%)、年级组内互评(30%)、学校考评(50%)、学生或家长评价(10%)相结合的办法(学生或家长评价师德具体办法另定)。
3.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综合得分≥90为优秀;综合得分<90分、≥70分为合格;综合得分<70分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即为不合格,不得参与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