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老叶小学第二波新冠病毒感染
疫情防控工作预案
为做好第二波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应对准备和处置工作,提高学校疫情防控应对处置水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泰州市第二波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应对处置预案》,结合我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制定原则
按照《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方案(第七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和《江苏省学校新冠病毒感染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试行)》等文件精神,切实推动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危害,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在校人员健康安全。
二、领导小组
组 长:樊春鸣
副组长:叶 兵
应急防控组:顾爱峰 叶忠华
信息报送组:卢月红 赵银君
后勤消毒组:吴 磊 陆 峰
健康宣传组:华 丹 沙云慧
三、不同阶段应对处置方式
疫情可能经历的发展过程,分为应对准备、应对处置(分低、中、高三个强度)和常态化防控三个阶段,根据本市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宣布启动的不同阶段应对措施,采取不同的处置方式。
(一) 应对准备阶段
1.进一步健全应急指挥体系和机制,制定第二波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应对处置预案,落实专人做好疫情报告、健康监测、健康教育、信息沟通联络、应急物资准备等工作。
2.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引导师生员工参与疫苗接种。
3.加强师生员工日常健康管理和监测,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晨午检、因病缺勤缺课追踪与登记、传染病疫情报告等制度,动态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及时引导有症状人员就医、核酸或抗原检测。
4.保持与属地医疗卫生机构的沟通联系,发现新冠病毒感染抗原或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时,对阳性人员立即采取居家(健康驿站)健康管理,相关情况及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疾控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报告。
5.发现聚集性疫情按《关于印发江苏省学校新冠病毒感染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报告并配合调查,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病例管理、健康监测、分析评估、停课复课等措施,做好学校公共场所环境卫生保持,引导学生做好个人防护,防止疫情扩散。
6.开展经常性健康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新冠病毒感染防护知识,引导师生员工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
7.做好物资储备,加强各类队伍的培训和演练,提高疫情应对处置能力。
(二)应对处置阶段
1.低流行强度
(1)启动应急指挥机制,确保运转顺畅、密切协作、决策高效。
(2)加强师生员工日常健康管理和监测,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晨午检、因病缺勤缺课追踪与登记、传染病疫情报告等制度,动态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及时引导有症状人员科学就医、核酸或抗原检测。
(3)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收集师生员工感染状况,动态评估疫情对教学资源和教育秩序的影响,根据评估结果采取针对性措施最大限度保障教育教学正常开展。
(4)强化公共卫生干预措施,设置“一米线”,加强师生员工公共场所佩戴口罩、洗手、保持人际距离等个人防护引导,配合相关部门有序开展疫苗接种,提醒避免接触有症状人员,非必要不外出,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如需外出应全程佩戴N95或KN95口罩。发生疫情后,学校停止举办聚集性活动。
(5)有针对性地加强防疫心理疏导,缓解师生员工焦虑和恐慌情绪。
(6)做好有可疑症状人员健康管理,根据就医和检测结果,及时采取居家健康管理措施,指派专人做好患病人员住院和转归情况的追踪记录。
2.中流行强度
在低疫情应对措施基础上,根据疫情流行规模、强度,适时采取以下措施:
(1)进一步强化师生员工日常健康管理和监测,及时做好分析研判和预警提示。
(2)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干预,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得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根据属地疫情形势和学校疫情状况,针对性采取错时上放学、线上线下结合等方式保障教学秩序。
(3)严格控制集体活动,线下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落实人员管控、佩戴口罩、场所消毒通风等疫情防控措施。
3.高流行强度
在中强度疫情应对措施基础上,适时实施更严格的干预措施:
(1)学校停止线下教学,实施线上教学,暂缓举办集体活动。
(2)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工作,多渠道向师生员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三)常态化防控阶段
1.总结应对第二波疫情的经验和不足,修订和完善应对预案和各项工作方案。
2.制订完善恢复教育教学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有序恢复教育教学秩序。
3.密切关注师生员工情绪和行为变化,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
4.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善校园环境,加强重点区域及公共场所管理,强化健康教育,提高健康素养,做好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管理等。
5.落实师生员工健康监测措施,动态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引导就医、核酸或抗原检测。
6.发现新冠病毒感染抗原或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时,对阳性人员立即采取居家(健康驿站)健康管理,根据病情需要及时就医,相关情况及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疾控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报告。
7.发现聚集性疫情按《关于印发江苏省学校新冠病毒感染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报告并配合调查,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病例管理、健康监测、分析评估、停课复课等措施,做好学校公共场所环境卫生保持,引导学生做好个人防护,防止疫情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