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泰兴市委组织部
中共泰兴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泰委教〔20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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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开展“一校一品”党建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党组织,各学校党组织:
为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在教育改革发展中的政治核心作用,推进学校党建工作创新,繁荣学校党建文化,现就我市全面开展“一校一品”党建文化建设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开展“一校一品”党建文化建设活动的指导思想、内涵要求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市学校党建特色化建设为主线,以深入推进创先争优和党建示范区创建活动为动力,紧紧围绕“教书育人”中心,突出学校党建工作转型创新,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和党员在惠及学生终身发展、服务教师专业成长、促进教育科学发展方面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提升学校党组织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内涵要求:通过“一校一品”党建文化建设活动,着力推进各级党组织实现六大转型:学校党组织管理格局,由条块分割全面向条块结合转变;学校党组织设置形式,由相对单一向灵活多样转变;学校基层干部管理模式,由偏重管理向管理服务转变;党员作用发挥,由被动执行向能动自觉转变;学校党组织活动方式,由相对封闭向党群互动转变;学校党建管理手段,由传统型向现代信息化转变。要通过党建“六大转型”有效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实现泰兴教育的公平、优质、特色发展。
(三)总体目标: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实施“一校一品”党建文化建设,力争所有学校年内创建成“泰兴市党建工作特色学校”,全市创建成“泰州市学校党建工作特色市”。
二、把握“一校一品”党建文化建设活动的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学习宣传(2012年4月)。各基层党组织要对近年来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客观评价,重点挖掘党建工作中的亮点和存在的薄弱环节,找准创建“一校一品”党建品牌活动的切入点,制定“一校一品”党建文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党建品牌创建计划及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宣传活动,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公开承诺,接受监督。
第二阶段:精心实施,有序推进(2012年4月—10月)。已形成党建品牌的学校要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做好自查工作,注重深化提高,切实加强党建品牌的发展,使党建品牌的内涵不断充实、品质不断提升、影响力不断扩大。未形成党建品牌的学校要按照活动方案和公开承诺,积极开展好专项创建活动。要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阶段目标达成,并及时上报创建情况。
第三阶段:开展互查,组织评议(2012年11月上中旬)。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组织一次互查互评活动。通过互查互评,促进整改提高,共同进步。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对学校“一校一品”党建文化建设情况进行一次点评,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同时适时组织党员、群众对学校“一校一品”党建文化建设情况进行评议。要建立评议情况专项台账,作为推荐验收及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
第四阶段:考核验收,评选授牌(2012年11月下旬—2013年1月)。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对申报学校组织考核验收,对照《泰兴市学校党建特色品牌评估标准》,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考察、走访座谈、群众测评等方法,重点检查各学校党组织品牌建设方案制订情况、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开展情况、预定目标任务落实情况;重点考评党建品牌是否具有鲜明的时代性、针对性、典型性、实效性、推广性。评选考核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对达到评估标准的学校授予“泰兴市党建工作特色学校”荣誉称号,择优推荐申报泰州市党建工作特色学校。
三、切实加强对“一校一品”党建文化建设活动的领导
(一)高度重视。“一校一品”党建文化建设活动是巩固和拓展创先争优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创建学校党建工作示范市活动的有力抓手;开展此项活动,有利于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有利于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转变、进一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有利于认真落实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和提升质量的要求。各乡镇(街道)、市有关部门、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抽调精干力量,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标准,落实责任到人。各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创建活动亲自动员,亲自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具体指导。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领导干部要结合工作分工,确定开展“一校一品”党建文化活动的联系点,经常深入下去,加强工作指导。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将把学校党建品牌创建工作列为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以此推动学校党建工作转型创新。
(二)注重结合。要坚持将“一校一品”党建文化建设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以创建优质的品牌载体推进“践行师德创先争优,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活动,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率先发展、特色发展;与党建示范校创建活动相结合,在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党建工作特色化,进一步放大示范校的引领辐射作用;与“三争三创三满意”活动相结合,引导党员教师争当爱生模范、教学能手、敬业先锋,让学生、家长、社会满意;与学校实际相结合,充分挖掘学校的文化积淀,弘扬优良传统,提炼出符合实际的党建特色品牌。
(三)放大效应。要加强“一校一品”党建文化建设理论和实践研究,市委教育工委将成立学校党建学会,加强学校党建文化建设研究。各基层党组织也要将“一校一品”党建文化建设列为党建研究课题,通过研究不断提升党建文化建设的理论高度和实践效果。要通过“一校一品”党建文化建设,着力把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影响力凸显出来。要切实把活动成果运用到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上,运用到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运用到解决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不断扩大党建工作的辐射力、带动力,更好地服务于教育的科学发展。
通过开展党建工作创新载体评选、组织“一校一品”党建工作现场观摩、召开品牌建设经验交流会、举办“一校一品”党建文化建设成果展等活动,重点推介一批党建工作典型品牌,引导各类学校党建文化共同提升。学校党组织可以通过结对共建方式,推动“强弱组合,以强带弱”,促进共同进步,形成党建特色化示范群体。
各学校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创建学校党建特色品牌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并于
附件:泰兴市学校党建特色品牌评估标准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泰兴市学校党建特色品牌评估标准
评估项目 |
评 估 标 准 |
分 值 |
计 分 办 法 |
得 分 |
一
创
建
思
想 |
1.有明确的创建目标、具体可行的创建方案,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做出承诺,接受监督。 |
5 |
①
无创建目标的,扣1分; ②
无创建方案的,扣2分; ③
未公开承诺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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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党组织负责人注重学习,具有正确的党建思想和主动发展意识。 |
4 |
①
党组织负责人对“一校一品”缺乏了解和思考的,扣4分; ②
缺少主动发展意识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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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以“一校一品”党建特色建设为指向,对党员队伍建设有明确要求和具体举措。 |
5 |
①
无明确要求的,扣2分; ②
无具体举措的,扣3分。 |
|
|
二
项
目
要
求 |
4.选定的“一校一品”党建特色建设项目从自身传统优势出发,体现传承与创新,特色鲜明。 |
8 |
①
未体现学校传统优势的,扣2分,缺少创新的,扣2分; ②
特色不鲜明的,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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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党建特色建设项目能促进学校改革和发展,具有较强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典型性。 |
3 |
①
针对性不强的,扣1分; ②
促进学校发展作用不明显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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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党建特色建设项目适宜于绝大多数党员教师参与,具有较强的普遍性和可操作性。 |
5 |
不适合大多数党员教师参与的,扣3分,缺乏可操作性的,扣5分。 |
|
|
三
实
施
过
程
|
7.切实加强对“一校一品”党建特色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将特色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
4 |
①
组织不健全的,扣2分; ②
特色建设没有作为学校年度主要任务之一的,扣2分; ③
未纳入党组织领导人议事日程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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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并落实推进“一校一品”党建特色建设的制度和保障措施。 |
4 |
①
制度不健全的,扣2分; ②
没有保障措施的,扣2分。 |
|
|
9.新创建的党建品牌一般应满3年,(原来党建工作基础好的放宽至2年);按照“一校一品”党建特色建设目标和规划,全面系统、扎实持久地开展品牌建设工作。 |
6 |
①
无创建活动3年或2年整体规划及阶段性规划的扣4分; ②
创建活动不正常、创建台账不齐全视具体情况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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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将“一校一品”党建特色建设列为党建研究课题,切实开展研究;并列为学校教科研的重要内容。 |
4 |
①
未列为党组织党建研究课题、未有研究台账的扣4分; ②
研究论文或调研报告在县市级党组织开展的评比活动中得奖的得2分,在地市级及以上党组织开展的评比活动中得奖的得4分; ③
被确认为(县)市级课题并开题研究的,得2分,被确认为地市级及以上课题并开题研究的,得4分。 (获奖论文、调研报告内容相同的不重复计分,此项合计最高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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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学校围绕“一校一品”党建特色建设目标,落实经费保障,提供充足的物质条件,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品牌建设活动。 |
16 |
①
经费保障不到位的,扣3分; ②
活动开展不及时的,一次扣2分; ③
内容简单的,扣3分; ④ 形式单一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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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建
设
成
效
|
12.“一校一品”特色建设能密切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党员特色发展积极性高,党员素质得到提升。 |
6 |
①
特色建设脱离教育教学实际的,扣5分,联系不密切的,酌情扣分; ②
党员没有特色发展意识、参与率不高,抽查10人,发现一人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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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形成独特鲜明的党建文化 |
4 |
党建文化特色不明显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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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学校在校园网或宣传橱窗中建有“一校一品”特色建设专题栏目,建设成效被全校师生、社会普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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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①未建有宣传专栏的扣6分; ②未及时更新宣传专栏的扣4分; ③师生、社会认可度低于80%的,扣 3分,低于70%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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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一校一品”特色建设成果定期展示,校际展示每年1次以上,被有关媒体宣传报道。 |
8 |
①
一年没有一次校际展示的,扣8分; ②
(县)市级媒体报道一次得2分,(地)市级媒体报道一次得3分。 (报道内容相同不重复计分,此项最高8分,没有县市级及以上媒体报道此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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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一校一品”特色建设成果得到市(区)级以上部门的肯定和表彰,工作经验和做法在泰州市级以上交流和推广,知名度、美誉度高。 |
10 |
① 受市(区)级部门的肯定和表彰,工作经验在市区级部门组织的会议作交流每次得5分; ② 受地市级部门的肯定和表彰,工作经验在地市级部门组织的会议作交流每次得10分。 (表彰、经验介绍内容相同不重复计分,10分封顶,没有表彰或经验介绍此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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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评估组应针对学校党组织实际,逐项评分,如有其他不符合创建要求的,酌情扣分。
2.检查方式:座谈、查看资料、发放问卷、个别访谈等,逐项打分。
3.考评总分为100分,经评估达到85分及以上方可确认为“泰兴市党建工作特色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