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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老叶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

2022年10月17日 09:53:42 访问量:245

泰兴市老叶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

为切实规范我校教辅材料管理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基函〔2022〕13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工作的通知》(泰教基函〔2022〕8号)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工作的通知》(泰教基函〔2022〕9号 )要求,特制定老叶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

一、严格限定教辅材料推荐范围。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教导处、备课组、教研组全体人员参加的评议推荐小组。教辅材料征订工作实施前,领导小组要组织评议推荐小组在内的全体教师认真学习省市《关于做好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与所有教师签订教辅材料管理责任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推荐目录是学校推荐教辅材料的唯一依据,校只能从该目录中选择一套推荐给学生,校园内不得有任何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目录范围外的推荐、征订行为发生。学校校长要学校教辅材料管理工作负总责,切实把好审核关,加强征订全过程监管。

二、明确告知家长推荐征订情况。按照省教育厅统一样式,向学生及其家长制发《征订教辅材料告家长书》,学生及家长签字的回执由学校留存备查。各班主任要明确告知家长评议推荐的教辅材料不属于国家免费提供的学习材料,应由学生家长自愿购买。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目录的范围内,在征求学生及家长意愿的基础上,各班可以统一为学生代订教辅材料。除此之外的任何教辅材料、“助学用书或社会发行机构的征订单均不得进入校园,家长都可以拒绝订购。

三、切实做好自愿无偿代购服务。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推荐和推销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目录外任何教辅材料。各班要做好教辅材料无偿代购服务工作,学校将代收费情况列入学校收费公示栏进行公示。目录外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在市场购买,所有学校和教师不得推荐、代购。

四、大力加强教辅材料管理监督。学校在征订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教辅材料推荐、征订结果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基教科备案。学校建立健全教辅材料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立行立改活动;要切实履行校园书店管理第一监督人的职责,充分认识校园书店是服务师生阅读需求的重要场所,不得将其作为目录外教辅材料及“助学用书”推荐、征订、发放和退换的平台;积极拓宽监督渠道,建立健全信访举报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本校及我市教辅材料违规推荐、征订和使用举报热线。学校举报热线:138****8985

五、严肃教辅材料征订使用纪律。教辅材料的征订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所有人要从严落实主体责任,做到“八个不得”:不得违反“一教一辅”原则,超量为学生选用或购买教辅材料;不得超出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目录范围征订教辅材料;不得变相要求学生购买其他教辅材料;不得强制或通过在指定的教辅材料上布置作业等手段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获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不得接纳或帮助发行商进入校园推荐和推销教辅材料;不得以家长委员会等名义统一订购教辅材料;不得出现征订后不使用现象。对在教辅材料征订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个人,在评先评优时绩效考核时奖励性补贴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

     此办法自制订之日起执行,如与上级文件规定冲突,以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准。

 

                             2022年10月15日

编辑:樊春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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