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叶小学被评为”江苏省诗教先进单位”
7月19日下午,泰兴市建成“江苏省诗词之乡”授牌仪式在泰师附小报告厅举行。各界诗友齐聚一堂,祝贺我市成功建成“江苏省诗词之乡”!
江苏省诗词协会秘书长陈玉金宣读了省诗词协会《关于授予泰兴市“江苏省诗词之乡”称号暨授予泰兴市所属泰兴市老叶小学等单位“江苏省诗教先进单位”称号的通知。
我校红叶诗社社长樊春鸣同志作为代表,在大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我校从2008年成立诗社以来,就高度重视诗教工作,把该项工作列入学校的常规教学工作中。学校以“学诗守礼”作为学校的校风,认真制定了《老叶小学诗教工作计划》,借用各种契机,积极地开展诗词进校园、诗词进课堂等诗教活动。学校正常开展“一周一诗”、晨诵午读、“课前一诗”等活动,让孩子们从读诗背诗走向品诗、作诗,将诗词文化深深根植于学生心田,以诗韵之花陶冶师生道德情操,激励师生进取精神。学校每学期进行“阅读考级”活动,一至六年级学生每学期要背诵18首古诗,确保所有学生在老叶小学毕业时至少背诵200首古诗词。学校还围绕诗教工作,持续开展一系列活动,努力积极打造诗词文化,营造书香氛围,推进校园诗词教育,取得了教书育人的良好效果。“诗教文化”已成为老叶小学的响亮名片。
诗词是几千年中华传统的精华,我们有责任把它传承下去。“江苏省诗教先进单位”称号的获得必会更好地促进我校的文化工作的建设,与教育教学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的共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