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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叶小学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报告制度

2017年08月01日 18:46:26 访问量:954

老叶小学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报告制度

为规范我校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程序,明确报告流程,做到有案件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早解决,根据国家《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告范围     

凡在我校内发生的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及与安全有关,且已造成一定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非借助上级或外界力量无法解决的事项,均属报告的范围。

1. 学校内发生的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师生正常生活、工作秩序的治安案件。     

2. 学校内发生的火灾、重大事故隐患、人员非正常死亡情况等。     

3. 学校内发生的凶杀、绑架、敲诈,公私财物被盗()等恶性刑事案件以及重大案件线索。    

二、报告内容     

1.()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和涉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以及过程、结果等。     

2. ()件处理的方法与进度,下一步的计划,需要提请学校协助解决的具体问题等。

    三、报告程序     

正常情况下的报告程序应该是逐级上报,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可以越级直接向上级主要领导报告。     

1. 学校内发生的盗窃案件、一般打架斗殴案件、学校教职员工员工及外来人员日常口角纠纷案件,发现人或受害人应先向学校安保部门报告。     

2. 如遇学校内有严重、恶性治安或刑事案件及特殊案件,如群体中毒、死亡、严重灾害事件、地震、雷击、房屋倒塌等恶性案件,发现人或受害者应先向学校安保部门报告。    

3. 学校安保部接到报案后,应对案件认真进行记录,同时及时向校级领导逐级报告,征求领导意见是否向公安机关或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4. 学校教职员工在学校外发生的治安、涉嫌刑事案件,应及时向学校和公安机关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5. 学校内部的一般报告程序是保卫人员向学校分管副校长报告,副校长向校长报告,校长逐级向上报告。     

6.发现案(事)件不如实报告或者隐情不报,造成后果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报告时限    

凡接到发生治安、涉嫌刑事犯罪及重大事项的报告,无论哪一级都必须全力以赴,争分夺秒,按应急程序予以正确处置,同时要迅速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态扩展,务必将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治安案件发生后1小时内必须向学校报告;一般刑事案件发生后半小时内必须学校报告;火灾或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后15分钟内学校报告。    

五、处置程序     

1.一旦发生治安、涉嫌刑事犯罪及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后,安保室应组织保卫力量保护好案(事)发现场,根据案件性质,逐级向校级领导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保护好现场,控制态势,控制和防止犯罪嫌疑人员逃匿。     

2.公安机关或政府职能部门介入案(事)件后,学校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案件。        

3.安保部要认真做好案(事)件的抢救、善后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堵塞漏洞,加强安全防范措施。   

 

编辑:樊春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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